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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选任公告

日期:2022年09月13日   作者:易凯春   来源:    点击:[]

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牟定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法(试行)》《牟定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牟定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选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依照《牟定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办法(试行)》的规定,经报牟定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全县共选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20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2.关注政府法治建设、公道正派、坚持原则;

3.熟悉社情、民情,热心社会公共事业;

4.对行政执法工作有一定的了解;

5.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监督员职责;

6.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需要的其他条件。

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以下人员不能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1.县、乡镇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行政执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职责的组织的工作人员;

2.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执法监督公信力的。

三、选任程序

(一)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随机抽选。牟定县司法局会同有关组织从辖区内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

2、个人申请。符合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条件的公民直接向牟定县司法局一楼法制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3、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推荐。

(二)资格审查

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候选人意见。

(三)进行公示

对拟聘请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拟任人选,由牟定县司法局提请牟定县人民政府任命,任期为三年。

(五)发布公告

牟定县司法局向社会发布经选任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

五、被推荐和本人申请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民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22年9月11日至2022年9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牟定县司法局一楼法制办公室。

(三)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推荐表或个人申请表;

2.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及电子版。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群众了解执法、参与执法监督的直接形式,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依法代表人民监督执法活动,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瑕  13577830596

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表(推荐表)

牟定县司法局

2022年9月9日

附件

牟定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表)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历

 

工作单位及职务

工作和学习简历

申请或组织推荐意见

县司法局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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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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