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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日期:2021年02月20日   作者: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2020年,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在县人民政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示精神,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落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抓好自然资源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我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行政有序推进。为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法规股,专门负责组织开展全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局党组把依法行政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股、室、所具体抓,将依法行政融入日常工作中,列入局党组对各股、室、所、中心的目标管理内容,与部门其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有序推进。

(二)强化学习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增强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法律素养,全面提高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适应新时期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始终把加强干部队伍法治素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各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以及省、州、县纪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和关于作风督查情况的通报。同时,按照县委的部署开展“六个年”和“十个一”主题教育和全面从严治党“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组织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6次271人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次68人次,写警示教育心得体会70篇,上廉政党课5次。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通过各种方式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政治觉悟和遵纪守法意识,强化了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为全面完成自然资源管理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三)健全完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规范的自然资源行政决策和行政管理制度,是依法行政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作的基础,也是全面贯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要求。按照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局不断完善决策和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组织实施,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将“三项制度”的落实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持续稳步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并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严格依法办事,从制度上约束和规范了干部职工的行为,为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促进行政执法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局领导班子做到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均由集体讨论决定,日常工作和一般性问题由分管领导或各股、室、所、中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授权开展工作,实现了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有机统一。三是公开权力运行。将局长、副局长分管的工作以文件的形式印发至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并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作了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权力运行透明度。四是结合各股室的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内容,所执行的法律法规,执法职责、权限及标准,为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和高效便民提供了措施保障。同时,认真抓好单位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1.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依法行政是做好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根本,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进一步完善审批制度。建设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及出让转让、矿业权审批等审批项目,严格按照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制度要求一律实行公开会审,规范运作,杜绝暗箱操作,增加审批透明度。二是加强对我局代县人民政府起草出台的自然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实施合法性审查,在文件印发执行前,均经我局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筑牢了依法行政的基础。2020年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全县基准地价更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实施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决定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有效防范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

2.加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一是紧紧围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这一主题,借助3月平安建设月、“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12.4”宪法宣传日等契机,通过召开会议、黑板报、粘贴临时性标语、设立法律咨询点等形式,加大自然资源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接受过往群众咨询15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400余份,宣传册200余份。二是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监测预警、应急救援工作,2020年6月24日下午,组织开展了2020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培训会,参会人员共80余人,培训会上,相关股室和地质勘查专家对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转移避险、抢险救援等方面的知识进行了讲授。通过多渠道的宣传教育培训,使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入人心,干部群众依法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和紧急避险意识明显增强。

3.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为认真做好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质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发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调研和案卷评查文件的通知》要求,对我局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的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评查并按时上报了相关材料。在开展案卷评查时,严格依据《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对办理的案卷进行了逐项对照评查。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做到了许可主体合法,适用法定依据充分准确,条件具备,收费依据合法,告知权利到位准确;许可内容和时限合法、适当、监督检查到位。同时,对我局落实“三项制度”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并将自检自查情况上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科。

4.加强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一是敢于动真碰硬,执法监察工作全面加强。按照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切实履行动态巡查主体责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置,有效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违规势头。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反土地、矿产资源、城乡规划等违法行为20件,收取罚款2949344.08元。二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推进。按照省州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的要求,成立工作专班,以乡镇为单位认真开展摸排,积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全力以赴的做好省厅下发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图斑的核查举证工作,确保时限内完成摸排工作。三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行业综合整治。深入开展行业治乱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乱象,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集中各方力量,全方位进行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扎实开展长箐采石企业综合整治工作,通过整治,领导小组共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综合整治推进会7场次,组织现场问题整治整改检查工作10场次,对转型升级整合重组没有完成的两家采石场每周定期召开2场推进会,于2020年8月完成了采矿权整合重组转型升级工作。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开展矿山安全巡查检查4场次,发出采矿权登记预警通知13份,发出非煤矿山问题整改通知书4份,依法立案查处越层越界违法采矿行为9件。

5.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一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序推进。启动了牟定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领导,成立了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及办公室,制定了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章程和议事规则,县人民政府常务会通过了《牟定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情况》的提请事项,同意将所需的编制费用分别列入2020年和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按照“十四五”规划编制要求,完成了牟定县“十四五”生产力布局研究和牟定县“十四五”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研究编制。二是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完成84个行政村总体规划和666个自然村村庄规划,在下一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紧跟中央、省州政策方针,探索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方法和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村庄布局和规划。三是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多规合一”、“一张图”的要求,配合做好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强化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

6.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一是土地复垦监管不断加强。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的要求,认真做好土地复垦方案的审查,加强土地复垦措施落实的监督管理,严格把好土地复垦费用缴纳关口,2020年共审查备案生产建设类项目土地复垦方案10个。同时对6家到期矿山企业和17家持有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企业未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行为,发出了限期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的通知,进一步严格和规范管理,坚决杜绝漏管及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行为的滋生蔓延。二是按照州级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做好举证销号。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后下发和交办了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陡坡地、尾矿库与永久基本农田重叠;未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关闭矿山未开展生态修复等方面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二调数据进行了核对和调查核实。

7.认真抓好法宣在线学习和行政执法证到期换证培训工作一是根据中共牟定县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组织我局在职在编干部参加法宣在线学习,全部完成学习任务。二是根据中共牟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做好楚雄州2020年度申领审验行政执法证考试和通用法律知识培训时间安排的通知》,对全系统行政执法证到期换证人员情况进行清理造册上报,共计10人,于2020年9月5日-9月7日参加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州法制部门统一组织的学习培训和考试。

8.持续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是自然资源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举措。我局把持续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列入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结合贯彻《信访条例》、云南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认真做好信访件的办理和回复工作,2020年共受理信访件21件,办结21件,办结率100%,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信访维稳形势持续向好。

9.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我局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2020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4件;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政协提案,2020年办理政协提案3件。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0年行政复议案件3件,在法定期限内按时提交了行政复议答辩书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应诉行政诉讼案件2件,我局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执行法院的司法建议。

10.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要求,聘用法律顾问一名。目前,我局聘用的法律顾问是云南群乐律师事务所李丽律师,李丽律师受聘以来,认真履职,对聘用协议约定的法律服务范围内的法律文书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决定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有效防范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0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形式和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二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三是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加强,行政执法行为和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计划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行政执法,切实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努力开创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把做好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履行部门职能,推动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

(二)坚持以学习培训为主,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自然资源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教育,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三)继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自然资源管理巡查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自然资源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履行尽职尽责保护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

(四)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把法律原则融入到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努力实现自然资源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全面促进和提高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水平。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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