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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牟定县委办公室 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分解方案》 的通知

日期:2021年09月03日   作者:   来源: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中共牟定县委办公室 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建设的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牟定县委办公室

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


关于加快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分解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20〕31号)和《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21〕1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牟定实际,制定任务分解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协调,以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领城、多样化、高品质法律服务需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全面推进全县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族地区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民幸福感、安全感,为牟定县建设成为滇中牟定、产业强县、左脚舞城、工匠名乡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时间安排

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到2022年,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第二阶段,到2035年,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到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同频共振、协调发展。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任务分解方案组织实施,明确责任、统筹建设,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任务清单、时间表和路线图,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督查指导。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和法律服务行业协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组织和引导公共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由县司法局组织定期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进展、成效及保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结果予以通报并提供有关部门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参考。

(三)加强宣传引导。综合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和创建活动,及时总结、典型引领,宣传弘扬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推广基层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附件:1.牟定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2.牟定县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2022年)

3.牟定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分解表

附件1

牟定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任务名称

具体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

1.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制度建设。健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措施。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制度,努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制度体系,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2.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1个县级、7个乡镇公共 法律服务平台,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着力推进84个村(社 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推行“12348”热线平台“7天×24小时”全天候 “1对1”服务;完善“12348”云南法律服务网和微信公众号全业务、全时空自 助式服务。深度整合实体、热线、网络平台相关数据,积极配合建设“一云多端、数据融合、协调联动”的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

3.全面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将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有机融入、适时嵌入 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办事通”和“楚雄治理通”平台,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人民群众日常需求的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到建成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做到“应驻尽驻、应上尽上”,形成覆盖全业务、全时 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积极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的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促进资源共建共享。

县司法局

7乡镇党委政府

县工业信息化

商务科技局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县政管局

县市管局

任务名称

具体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不断推进公

共法律服务

均衡发展

1.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合理配置。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工作。建立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保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经费,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切实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积极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通过司法确认保障调解的法律效果,推动便民、优质、高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2.加强边远山区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统筹利用中央和省级、州级政法转移支付等资金渠道,优先保障边远山区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的工作经费。集中实施一批公共法律服务扶贫项目、乡村振兴项目等,并将其中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宜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鼓励发达地区法律服务机构到边远山区贫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争取更多“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到牟定服务,同时积极开展我县“1+1”中国法律援助行动云南大学生志愿者活动。

3.推进特殊群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保障。围绕构建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格局,及时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人群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重点对 象,将监狱罪犯、强制隔离戒毒学员纳入公共法律服务范围。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法律援助事项“容缺受理”试点。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引导律师、公证员、司法鉴

县委政法委

县司法局

7乡镇党委政府

县发展改革局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

县民政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

县公安局

县法院

县检察院 县信访局 县政务服务局

县退役军人局

县总工会

县残联

团县委

任务名称

具体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积极开展面向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作用。完善司法救助制度,明确特定案件当事人司法救助的条件、标准和范围。健全法律援助受援人减免、缓交诉讼费制度,完善公证、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减免相关费用制度。



提升公共法

律服务的能

力和水平

1.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制度,推动企业依法经营和依法维权意识。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律师、公 证员参与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损 害司法鉴定管理,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在生态环境损 害赔偿磋商和环境执法、环境资源审判方面的证据支持作用。

2.提升服务党政机关的能力和水平。围绕促进党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助 推法治牟定建设,巩固全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提高党政机关工 作法治化水平。健全党政机关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 律意见的工作机制,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党内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工作机制和参与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 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选聘机制,优化法 律顾问队伍组成。

3.提升推进司法公正的能力和水平。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推进律师参与刑事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工作。推进法律援助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办理工作,依法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不服从司法机关生效判决、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机制。推动公证参与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司

县司法局 7乡镇党委政府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县政务服务局

县市管局

任务名称

具体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法活动中的辅助性事务。健全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加强司法鉴定管理与司法办案工作的衔接,健全鉴定人负责制,统一司法鉴定标准。积极推进律师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与诉讼服务的工作对接机制,探索建立法律服务共同体,推动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诉讼服务中心的融合衔接和互联互通。

4.提升服务对外开放的能力和水平。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着力培育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逐步培养一批涉外法律人才,为牟定从事涉外民商事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法律帮助。借助省级、州级平台,建立域外法律查明机制,建立涉外法律信息数据库,为涉外商贸活动提供法律查明服务,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



积极创新公

共法律服务

管理机制

1.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统筹力度,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充分发

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农业农村、政务服务、信访等部门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服务运行、财政保障等方面加强整体设计、协调推进,形成推动公共 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强大合力。积极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模式,鼓励和支 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捐助等方式参与支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统一管理,明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地位,完善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加强对行业专业调解的统筹指导,提升服务综合效能。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的作用,完善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明确各类法律服务机构资质认定、设施建设、人

县委政法委

县司法局

7乡镇党委政府

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 县民政局 县人社局 县公安局 县法院

任务名称

具体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员配备、业务规范、工作流程等具体标准,统一场所标识、服务指引和功能设置,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3.建立健全评价机制。构建以基础设施、人员配备、业务开展等方面量化考评指标及奖惩标准为重点的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律师行业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促进律师专业化分工。健全司法鉴定人职称评定和能力评价机制,强化执业能力考核。制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的服务规范和案件质量标准,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推行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差别补贴。通过个案办理、网 络、热线等方式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以群众满意度检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效。


县检察院

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务服务局县信访局

加大公共法

律服务体系

建设的保障

力度

1. 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注重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中的党 员带头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结构,稳步增加律师、公证员、仲裁员、法律援助人员数量,加快发展壮大政府法律顾问队伍,有序发展壮大司 法鉴定人队伍,积极发展壮大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培养壮大擅长办理维护残疾 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专业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和 公益律师队伍。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 主体多元化。2.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将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参与重大事件处置、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与维护、公益法律服务经费按人均0.5元纳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常态机制。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合理分配使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资金,保障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的基础建设和正常运转。发挥公益基金会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县政府办

县财政局

县司法局

7乡镇党委政府

县民政局

县残联

附件2

牟定县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2022年)

内容

指标

1

法治宣传

教育服务

(1)在每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提供法治文化产品。

(2)全县每个村(社区)培育3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

(3)全县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点占10%以上。

(4)全县每个村(社区)有1个以上以法治为主题的广场、公园、宣传栏等法治文化阵地。

2

律师

法律服务

(1)全县律师达到15名,每万人拥有律师达到2名。培养5名左右在全县范围内具有领军作用的律师人才,其中刑事辩护领域1名,金融、证券、财税和公司业务领域1名,境外投融资、反倾销、反垄断等涉外业务领域1名,公益服务和法律援助领域1名,知识产权、高新技术、环境资源、建筑工程等领域1名。

(2)全县律师每年办理诉讼案件达到120件,其中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基本实现全覆盖,民事诉讼代理达到110件,行政诉讼代理达到10件,非诉讼法律事务达到150件,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

单位担任法律顾问达到50家。

(3)有5人以上律师的事务所达到2个,在全州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律师事务所达到2家。

3

公证

法律服务

(1)全县公证机构达到1个,培育一定规模公证机构1个。

(2)公证文书质量显著提升,法院采信率不低于99%。

内容

指标

4

法律

援助服务

(1)设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负面清单”。

(2)刑事法律援助中,对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覆盖率达100%;对于符合援助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的比例达100%。

(3)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量占法律援助案件总量的70%以上。

(4)将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足额保障办案工作需要。

(5)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证、司法鉴定事项列入法律援助业务经费,在减免一部分公证和鉴定服务费后,通过法律援助业务经费支付公证和鉴定服务费。

5

基层

法律服务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达到10名,其中乡镇法律服务工作者达到4名。

(2)为城乡居民提供民事、行政诉讼代理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100件,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150件,解答法律咨询及代写法律事务文书等法律服务500件(次)。

6

调解服务

(1)人民调解案件的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稳步提升。

(2)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达到6个,律师调解工作室达到1个,专职人民调解员达到50名。

7

村(社区)法律顾问

(1)村(社区)法律顾问中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达到20名,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比例达100%。

(2)村(社区)法律顾问每年为每个基层组织和村(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不少于48小时。

(3)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每年为基层组织和村(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代写法律文书、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协助处理信访问题不少于1千件(次)。

内容

指标

8

法律顾问

公职律师

公司律师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公职律师达到10名,聘请法律顾问达到20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事业单位普遍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达到5名。

(2)国有大中型企业、重点民营企业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公司律师达到5名,聘请法律顾问达到5名。

(3)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成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

9

司法鉴定

服务

(1)培育壮大司法鉴定机构,提升专业化水平;加强司法鉴定业务能力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解决疑难复杂案件鉴定能力。

(2)司法鉴定公信力明显提高,有效投诉率在万分之八以下。

1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服务

(1)严格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标准化考点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取得和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公开率达100%。

11

实体平台

县、乡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率达100%。

12

热线平台

县级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与省、州链接并规范运行。

13

网络平台

(1)配合省司法厅、州司法局整合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法律服务的网站,配合建设全省性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2)对省级网络平台交办的留言咨询等问题的答复时限为300分钟;社会对留言咨询解答的满意率达95%以上。

(3)每年向州级公共法律服务案例库提供案例10个。

附件3

牟定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规范。

县司法局


长期推进

2

(1)县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实现与省、州级链接,建成

一体化呼叫中心系统。

(2)全县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与省级、州级平台实现“一网通办”、资源共享,形成“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

(3)建设完成覆盖县、乡镇、村(社区)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

县司法局

县发展改革局

县工业信息化商

务科技局

县财政局

县政务服务局

2021年底前

3

(1)充分发挥乡镇司法所作用,全面统筹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工作。

(2)建立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县司法局


2021年底前

4

(1)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法律援助事项“容缺受理”试点工作。

(2)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

(3)律师参与刑事辩护覆盖率达到100%。

(4)建立法律援助受援人减交、免交、缓交诉讼费制度。

(5)完善司法救助制度,明确特定案件当事人司法救助的条件、标准和范围。

(6)建立公证、司法鉴定同法律援助无缝衔接工作制度。

县委政法委

县司法局

县民政局

县人社局

县公安局

县法院

县检察院

2021年底前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5

制定出台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的方案。

县司法局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2022年底前

6

争取更多“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到我县服务,同时积极开展我县“1+1”中国法律援助行动云南大学生志愿者活动。

县司法局

县教体局

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

团县委

长期推进

7

引导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

县司法局


长期推进

8

(1)健全完善多功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功能作用。

(2)主流媒体开设法治宣传栏目(节目)。

(3)各中、小学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兼职)。

(4)每个村(社区)有3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

(5)每个村(社区)有1个以上以法治为主题的广场、公园、宣传栏等法治文化阵地。

县司法局

县教体局

县财政局 县融媒体中心

2022年底前

9

(1)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制度。

(2)建立并实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

县司法局

县政府办

县政研室

2021年底前

10

鼓励律师、公证员参与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

县司法局

县市管局等

2021年底前

11

认真落实省、州工作要求,抓好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

县司法局

州生态环境局牟

定分局

县检察院

2021年底前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2

(1)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推进律师参与刑事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工作。推进法律援助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办理工作,依法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

(2)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判决、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机制。

县司法局

县公安局

县法院

县检察院

县信访局

长期推进

13

推动公证参与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司法活动中的辅助事务。

县法院

县司法局

2021年底前

14

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加强司法鉴定管理与司法办案工作的衔接,健全鉴定人负责制,统一司法鉴定标准,为案件事实认定提供技术支持。

县司法局

县公安局

县法院

县检察院

2021年底前

15

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形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强大合力。

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

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

县法院

县检察院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政务服务局

县信访局

2021年底前

16

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通过司法确认保障调解的法律效果,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县司法局

县信访局

县法院

2021年底前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7

完善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体制机制,明确各类法律服务机 构资质认定、设施建设、人员配备、业务规范、工作流程等具体标准,统一场所标识、服务指引和功能设置,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县司法局


2021年底前

18

构建以基础设施、人员配备、业务开展等方面量化考评指标及奖惩标准为重点的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

县司法局


2021年底前

19

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县司法局

县发展改革局

2021年底前

20

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公共法律服务宣传覆盖面。

县司法局

县委宣传部 县融媒体中心

长期推进

上一条:中共牟定县委印发《牟定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 年)》 的通知
下一条: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六驻点指导组下沉牟定县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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