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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证遗失公告和补证更正登记公示(刘锦)

日期:2020年10月26日   作者: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因林权证遗失,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经林业部门核实:遗失的林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的林权面积、四至范围及树种林种均有错误,在补证时需一并进行更正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对原林权证予以遗失注销公告和补证更正登记公示。

一、遗失注销的林权证

林权权利人(持证人):刘锦(住址:牟定县凤屯镇牌坊村委会刘家村11号)

林权证:牟林证字(2009)第230602123号 证书编号:530702483398

二、预进行更正登记的原证内容

林地面积:635亩,主要树种:云南松、栎类 , 林种:用材林

林地四至界限:

东至:顺正梁子与施家村山交界,顺公路至大钟山阱以公路边为界;

南至:以大钟山阱为界(与李资河与普二村民小组争议地块交界);

西至:顺坝边农地上埂出至赶牛路与李资河村农地交界;

北至:顺赶牛路上至正梁子与李资河山交界。

三、更正登记后的林地内容

权利人:刘锦,身份证号:532323196501******

登记权利:林地使用权,森林或林木所有权、使用权;

坐落:江坡镇普村村委会普二村民小组;小地名:大钟山;

面积:280 亩;树种: 桉树 ;林种:用材林;

林地使用期:28年,终止日期:2037年11月10日。

林地四至界限:

东至:顺正梁子与施家村山交界,顺公路至大钟山以公路边为界;

南至:以大钟山阱为界(与李资河与普二村民小组争议地块交界);

西至:凤先成桉树林以沟为界;

北至:顺正梁子小路与李资河山交界。

本公告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对本宗林地补证登记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结束前(2020年11月16日前)致电0878-5392660或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达牟定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者经查异议不成立的,视为原证已作废,我中心将正式受理遗失补证更正登记业务,重新颁发林权登记的不动产权证书。

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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