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及《楚雄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楚政办通〔2019〕23号),针对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权力出现的调整情况,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通知》(云司通〔2019〕63号)、《楚雄州司法局关于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通知》(楚司通〔2019〕27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审核确认,决定对牟定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公告:
一、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牟定县财政局
二、负责人:卓思林
三、执法区域:牟定县
四、执法类别:财政
五、办公地址:牟定县中园东路公务活动中心
六、监督电话:0878-5211906
七、邮编:675500
八、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
4、《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7号)
5、《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
6、《云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165号令)
7、《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8、《云南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云财会〔2005〕30号)
9、《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
10、《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