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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答复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021号提案的函

索引号:11532323015172534G-/2020-0815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0年08月15日 主题词:关于答复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021号提案的函 文  号:牟民函〔2020〕18号 著录日期:

孟燕萍委员:

您在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牟定县公墓建设的提案”已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及公墓建设的关注和支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墓管理,2019年8月,我县制定了《牟定县农村公益性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中第三章,专门对公墓的日常管理、墓穴和墓区卫生、制度建设等提出了明确要求。2019年12月30日,出台《牟定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严明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公告》,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本辖区墓地和丧事管理,从2019年12月1日零时起,对新建或旧坟翻建大墓、豪华墓,组织力量依法拆除;从2019年12月1日零时起,坚决禁止操办丧葬宴席、敲锣打鼓举行封建礼俗、游街办丧的行为。2020年4月我们又组织七乡镇对全县风水地理先生进行全面摸排,召集县、乡有关部门及全县风水地理先生、道师等民间人员80余人,召开了殡葬改革政策座谈会,对殡葬改革政策进行了宣传,对民间殡葬行业人员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要求。全体参会民间殡葬从业人员共63人签 定了《文明绿色殡葬承诺书》。

目前您反映的存在墓地管理不规范、群众祭扫不文明现象等问题,主要是有的乡镇还未落实公墓管理员,乡镇及村委会对群众的教育引导不到位,群众的思想仍未彻底扭转,移风易俗、丧事简办的文明习惯还未形成;个别乡镇及村委会主体责任未落实,对丧葬活动监管不到位,未建立长效机制,未将移风易俗、殡葬管理和丧事简办的要求纳入村规民约。今后,我们将督促有关乡镇加强殡葬活动管理,加强督促检查,规范公墓管理,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坚决制止抛洒纸钱、乱挂孝布、乱摆乱放祭祀物品等不文明习惯,提倡移风易俗、丧事简办、文明祭扫等新风尚。

希望您今后对殡葬改革工作提出更多的批评、建议和意见!

牟定县民政局

2020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