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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答复县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第117号代表建议的函

索引号:11532323015172534G-/2021-0628004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1年06月28日 主题词:关于答复县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第117号代表建议的函 文  号:牟民函〔2021〕11号 著录日期:

高永生、张政、高锡岗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在普村村委会统筹修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议”(第117号)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项目建设,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抓住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等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但由于我县财力有限,县级匹配或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困难,该类项目主要是依靠向省、州争取资金来实施。具体由我局负责申报,一般按辖区老年人口数和工作实际,对已落实建设用地的村(社区)进行实地调查,从养老服务体系整体规划,兼顾可持续平衡发展等因素,在具备建设条件的村分批次立项申报申请争取。截至2020年,全县已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24个,在建1个。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根据国家的养老服务政策和措施,加强与上级民政部门汇报和对接,积极争取资金建设包括普村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一批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从而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全县辖区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质量。

最后,衷心感谢你对民政事业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牟定县民政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