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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牟定县森林公安局被中共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评为“州级文明单位”,并授予证书和荣誉牌。
牟定县森林公安局在被牟定县委、县政府评为“县级文明单位”后,不断进取,经过近不懈的努力工作,从组织领导、机制建设、宣传教育、道德实践、基础创建、文明风尚、弘扬传统、工作业绩、内部建设、整体形象10个方面逐项提升,全局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被评为“州级文明单位”,标志着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被评为州级文明单位 ,是对牟定县森林公安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也是全局民警、辅警日常工作的肯定。
下一步,牟定县森林公安局将戎骄戎燥,继续深入扎实地开展工作,并勇于开拓、不断创新,始终保持创建活动的生机和活力,让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为常态化、制度化,为推进全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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