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我县在南山公园举行公祭仪式,缅怀革命先烈。
县委副书记、县长赖有常主持公祭仪式,在家的县党政军领导和各部委办局负责人参加公祭仪式,仪式奏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并向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和共和国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烈士默哀;来自茅阳一小的少年儿童献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随后,礼兵向革命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武部主要领导上前整理花篮缎带。参加公祭仪式的全体人员向革命烈士行三鞠躬礼并由左及右瞻仰革命烈士纪念碑。烈士纪念日,是指纪念本国英雄的法定纪念日。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中国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