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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范围内的民族宗教事务。1、负责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及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掌握民族宗教动态,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拟订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2、负责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3、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4、负责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承办牟定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5、负责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管理少数民族语文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负责民族识别和民族更改初审工作,审核和审批有关宗教事务。
6、负责依法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和《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名义进行非法活动,做好宗教涉外事务,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的渗透,配合有关部门对非法宗教活动进行打击。
7、巩固和发展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积极推动民族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自我教育,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全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8、承办牟定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属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股室3个:分别是办公室、民族股、宗教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要找准创建工作切入点,不断巩固和提升示范区创建成果。要深入学习领会各级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及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部门职能和全县实际,深入思谋深入开展各种类型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重点实施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或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打选20个不同类型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创建活动示范点,确保2018年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州和省的考评验收,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要多规结合争项目,不断改善民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脱贫攻坚的“短板”及关键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要紧紧抓住中央对民族地区实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取消县级地方配套资金的差别化扶持政策、乡村振兴战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等机遇,重点围绕集中打造“脱贫摘帽率先区、彝族文化展示带、经济发展新凹地、滇中腹部果蔬园、休闲娱乐好去处”五大示范工程,继续把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规划实施与“十三五”规划、脱贫攻坚、危房改造、美丽乡村、产业培植、基础设施、旅游开发、农业规划、生态文明、基层党建等规划项目的争取及实施紧密结合,继续列入全县补短板惠民生“十大专项行动”等进行统筹推进,继续优先加强全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水、路、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种养殖业的产业发展扶持等民生项目。同时,要严格项目资金监管和加大项目督促力度,确保在年内各级民族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全部完工并通过县级验收。
3、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民族团结稳定形势研判。在抓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氛围营造方面,要以《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贯彻为主线,完善示范县宣传实施方案,利用地方民族节日、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小广场·大喇叭”、手机信息媒介,设置展版、宣传标语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在全县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民族区域自治法、“三个离不开”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相关知识等宣传,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医院等“八进”创建活动。在抓好民族团结稳定形势研判工作方面,要树立民族宗教工作无小事的大局意识,强化民族宗教意识形态及其网络安全监管,加强民族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建设,按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加强民族地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及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督促检查。重视各类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和县、乡镇、村(居)委会、重点少数民族聚居村的民族团结进步及宗教信息员队伍建设。在加强城市民族工作方面,要完善城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调合作、社会服务、法律援助等机制,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务工、经商、就学、就业、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等服务体系,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和创业发展。定期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及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矛盾纠纷排查,确保全县民族团结和宗教领域和顺。
4、重视信息宣传和加强自身建。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和明确责任,深入推进民宗部门“放管服”改革,加强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培训,把抓好民族宗教信息宣传报送服务工作融入部门工作开展的全过程,按要求及时进行民族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等情况公示。二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要结合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风廉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宗教事务条例》等政治理论及政策法规学习;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岗双责”,强抓日常学习宣传教育不放松,紧盯元旦、春节等关键节点和干部“三圈”重点环节监督检查,加强对工作不在状态、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党员干部及时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和组织提醒谈话,切实把执纪监督落实到日常细小工作中;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按制度办事和用制度管人,确保干部依纪依法干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人。退休人员3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1.48万元,比2018年的237.43万元减少35.94万元,减少15.14%,减少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1.48万元。比2018年的237.43减少35.94万元,减少15.14%。减少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1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收入201.48万元,比2018年的237.43减少35.94万元,减少15.14%。减少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1人。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1.48万元,比2018年的237.43万元减少35.94万元,减少15.14%,减少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1人。其中: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1.48万元。比上年的237.43减少35.94万元,减少15.14%。减少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1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1.48万元,比2018年的237.43万元减少35.94万元,减少15.14%,减少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1人。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01.48万元,比2018年的237.43万元减少35.94万元,减少15.14%,减少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1人。其中,基本支出201.48万元,比2018年的237.43万元减少35.94万元,减少15.14%,减少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1人。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16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2019年度工资福利支出及单位运转支出。比2018年的184.74万元减少34.58万元,减少18.72%,减少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1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6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2019年度实行归口管理开支的统筹外离退休费用。比2018年的25.79万元增加1.57万元,增加6.09%,增加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1名退休人员。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07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9年度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比2018年的14.45万元减少1.38万元,减少9.55%。减少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1人。
住房保障支出10.89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9年度按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比2018年的12.45万元减少1.56万元,减少12.53%。减少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1人。
(三)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83.99万元比2018年的222万元减少38.01万元,减少17.12%。减少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1人。(基本支出183.99万元,比上年减少38.01万元,减少17.12%。减少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1人。其中,基本工资39.45万元,比2018年的46.33万元减少6.88万元,减少14.85%,减少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1人。津贴补贴支出96.48万元,比2018年的90.88万元增加5.6万元,增加6.16%,2018年调整基本工资及艰苦地区津贴标准,2019年纳入了部门预算,奖金3.29万元,比2018年的3.03减少0.26万元,减少8.58%,减少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1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15万元,比2018年的20.75万元减少2.6万元,减少12.53%,减少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1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73万元,比2018年的9.34万元0.61万元,减少6.53%,减少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1人。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4.33万元,比2018年的4.59万元0.26万元,减少5.6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5万元,比2018年的1.03万元减少0.58万元,减少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1人。住房公积金10.89万元,比2018年的12.45万元减少1.56万元,减少12.53%。减少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1人。
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与2018年持平)。商品和服务支出6.33万元(基本支出6.33万元),比2018年的7万元减少0.67万元,减少9.57%,减少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减少;二是单位遵循厉行节约原则,减少了相关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16万元(基本支出11.16万元),比2018年的4.94万元,增加6.22万元,增加125.91%,增加原因是2019年增加预算了10名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费。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2019年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配套项目,金额58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民族团结示范县建设。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中央配套400万元。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省级配套120万元,州级配套60万元。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其他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入201.48万元,比2018年的237.43减少35.94万元,减少15.14%。减少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1人。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1.48万元,比2018年的237.43万元减少35.94万元,减少15.14%,减少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1人。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2.2万元,与上年的2.24万元减少0.04万元,下降1.7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与上年2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上年0.24万元减少0.04万元,减少16.67%,减少主要原因是来往人员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项目支出预算在申报审批中,待批复后按要求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商品和服务支出6.33万元(基本支出6.33万元),比2018年的7万元减少0.67万元,减少9.57%,减少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减少1人;二是单位遵循厉行节约原则,减少了相关费用。
1、办公费1.92万元,比2018年0.86万元增加1.06万元,增加123.26%。变化原因是2018年办公费预算不科学,2019年预算作了相应的调整。
2、印刷费0.1万元,比2018年的0.2万元减少了0.1万元,减少50%。变化原因是2018年办公费预算不科学,2019年预算作了相应的调整。
3、水费0.08万元,比2018年的0.09万元减少0.01万元,减少11.11%,变动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1人,单位提倡厉行节约。
4、电费0.18万元,比2018年的0.15万元增加0.03万元,增加20%,变动原因是2019年单位安装了电子显示屏。
5、邮电费0.6万元,比2018年的1.2万元减少0.6万元,减少50%,变动原因是2018年预算不科学,2019年作了调整。
6、会议费0.34万元,比2018年的0.1万元增加0.24万元,增加240%。变动原因是2019年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现场会在我县召开。
7、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2018年的0.24万元减少0.04万元,减少16.67%。变动原因单位规范了公务接待,减少了相关费用。
8、工会经费0.91万元,比2018年的1.04万元减少0.13万元,减少12.5%。变化原因是2019年单位人员减少1人。
9、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至,我单位共有国有资产134.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35万元,固定资产124.46万元,一是办公用房68.08万元,二是通用设备50.67万元(含公务用车1辆32.48万元),三是家具用具5.71万元(按照资产的大类进行说明)。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由于我县财力困难,2019年部门预算无重点项目资金安排,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在以后工作中,我们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附件: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3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32300130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