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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检查种子经营户的主体资格。检查经营户是否具有相应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限,经营主体和经营范围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二是检查进货渠道。检查经营户所经营的种子是否从正规渠道进货,是否有进货发票等,切实做到“进货来源清,销货去向明”。三是检查种子包装。检查经营户所经营种子的外包装、合格证、质量标签等,外包装和标签是否标明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种子类别、品种名称、审定号、产地、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等事项。四是检查种子实物。检查经营户所经营的种子是否过期、无效、变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五是检查农资台账。检查经营户是否规范建立农资台账,经营品种与农资备案种类是否相符。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3人(次),车辆18台(次),对全县范围内的种子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检查,取缔无照经营1户,督促3户种子经营户健全进销货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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