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牟定县桃苴XX农资经营部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牟农(农药)罚〔2022〕14号 |
违法事实 | 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伪造农药登记证号者采购农药、经营假农药。 |
处罚内容 | 1.没收剩余的7瓶“除老根”牌“200克/升草铵膦水剂”农药(净含量:200克/瓶); 2.没收违法所得150元; 3.罚款26000元(大写:贰万陆仟元)人民币。 以上罚没款合计26150元(大写:贰万陆仟壹佰伍拾元)人民币。 |
处罚机关 |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5 |
处罚依据 |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五十五条、《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第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七项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