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牟定县安乐乡XX农资综合经营部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牟农(农药)罚〔2022〕13号 |
违法事实 | 经营劣质农药。 |
处罚内容 | 1.没收剩余的34套“红火”牌“90% 2甲•草甘膦可溶粉剂”农药(净含量:50克+50克/套)以及盛装该农药的白色原装塑料桶1只。 2.没收违法所得252元。 3.罚款12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人民币。 以上合计罚没款12252元(大写:壹万贰仟贰佰伍拾贰元)人民币。 |
处罚机关 |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5 |
处罚依据 |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六条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