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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索引号:11532323MB19908782-/2023-0302034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3年03月02日 主题词:牟定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  号:牟农(兽药)简罚〔2023〕1号 著录日期:

行政相对人名称

牟定县**兽药店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牟农(兽药)简罚〔2023〕1号

违法事实

2023年3月2日下午,本机关执法人员对牟定县**兽药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一种兽药与楚雄州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1月10日下发给我局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查处经营劣兽药的通知》中所列的兽药是同一生产厂家生产的同一批次的同一种兽药,该兽药外包装标注的名称为维生素C注射液,生产厂家:成都博大金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0217,生产批号:20220201,有效期至:20240216,包装:10ml×10支/盒,共发现有该兽药3盒。经检查该兽药店兽药购销记录,上述批次的维生素C注射液于2022年4月28日购进,购进价格为10元/盒,共购进3盒,金额合计30元,购进后至2023年3月2日检查发现时未售出。

处罚内容

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劣兽药的行为;

2.罚款人民币60.00元(大写:陆拾元整);

3.没收劣兽药维生素C注射液3盒(10ml×10支/盒)。

处罚机关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3/3/2

处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