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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答复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17号提案的函

索引号:11532323MB19908782-/2024-070301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03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答复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17号提案的函

姚云燕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组建全县耕地流转管理运营公司集中运营管理耕地,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助力乡村振兴建议”的提案,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农村土地按照“农民自愿、政府引导、稳步推进、规范管理”的原则开展土地流转工作,由于目前全县还未建立起强有力的产业支撑体系,组建全县性耕地流转管理运营公司委托代管全县辖区内流转耕地暂不具备条件。

2024年在县人民政府县长、分管副县长的带领下,县乡村相关人员深入四川筠连县、红河、文山、孟连等多地调研土地流转、产业发展和联农带农促农增收工作,目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的《牟定县联农带农促农增收壮大村集体经济三年实施意见(2024-2026试行)》已经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待县委常委会审议后将可实施。按照方案要求,2024年6月底前,7乡镇各成立1家乡(镇)级农业经营企业(公司或合作社等),三分之一的行政村成立村级农业经营企业;2025年底全县所有行政村成立村级农业经营企业。在此基础上,各乡镇、行政村可根据发展需要成立不同形式的农业经营企业。2026年底全县60%以上的农户实现利益联结明显增收。届时产业发展基本见成效,整合土地流转集中运营管理将更加可行和必需。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