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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行政执法案件公示(楚雄雲××××牧业有限公司涉嫌转移依法隔离动物案)

索引号:11532323MB19908782-/2022-0510115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2年05月10日 主题词:2022年行政执法案件公示(楚雄雲××××牧业有限公司涉嫌转移依法隔离动物案) 文  号:无文号 著录日期:

2022年5月10日,牟定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金洋、贾正武、李文对楚雄雲××××牧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18日、4月8日先后从四川调运到该公司(地址:牟定县凤屯镇龙丰村委会××村××养殖场)依法隔离饲养的744头仔猪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楚雄雲××××牧业有限公司从四川省调运到牟定县凤屯镇龙丰村委会××养殖场依法隔离饲养的744头仔猪不在该养殖场。楚雄雲××××牧业有限公司涉嫌转移依法隔离饲养仔猪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牟定县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5月11日立案调查。7月5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向楚雄雲××××牧业有限公司送达了《牟定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牟农(防疫)罚〔2022〕3号,并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