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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检察院打造“检护绿美•助力乡村振兴”品牌 以法治之力护航乡村振兴

日期:2024年09月03日   作者:杨国勤 周秀凤   来源:    点击:[]

牟定县检察院以“检护民生”主线,围绕检察实践助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打造“检护绿美•助力乡村振兴”品牌,以“刑事检察打击追责+行政公益诉讼协同督促履职+民事公益诉讼修复受损生态+综合履职推动社会治理”方式,在人居环境整治、山水林田系统治理、守护人民群众精神家园等层面能动履职,以检察监督“小”切口瞄准突出问题,以“小”案助推问题有效整改,以法治之力护航乡村振兴行稳致远。

以检之力传播和谐之音。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预防在先、化解在早、源头治理”工作法,传播平安和谐之音。与乡镇综治中心协调联动,依托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建立工作示范点7个、工作监督联络点11个,将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传工作融入“十户一体”治理模式,积极推进法治学习,广泛开展法治宣传1200余场次,接受群众诉求527件次,依法化解矛盾纠纷113件次,不断提高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巩固绿美建设和谐之基。

以检之力推动绿美建设。针对农村垃圾长期违规堆放、随意倾倒污染环境、污水无序排放横流等问题,牟定县检察院组织磋商、公开听证、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提起诉讼,制定垃圾规范处理回收制度,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处理违法堆放生活垃圾、固体废物等,通过检察监督与党委政府人居环境整治齐发力,污水处理实现户户“小三格”村村“大三格”。2023年以来,办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6件,组织磋商8次,公开听证4次。目前,全县已建成垃圾中转站7座、配置智能感应垃圾箱1200个、污水处理设施覆盖全县727个自然村、垃圾、污水收集治理率达100%,实现源头治理。聚焦矿产、耕地、林地等自然资源,做优公益诉讼高质效保护生态环境。在办理案件的同时,督促行为人通过赔偿损失、补植复绿等方式实现恢复治理,追回生态损害赔偿金189万余元,打造4个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林,实现异地修复造林230余亩。

以检之力守护人民群众。开展“以检之力•护绣荣兴”检察+系列服务行动,推动全县彝绣产业发展振兴,加快乡村文化产业发展,促进农民群众持续增收。聚焦人民群众情感期盼,对县域81处文物保护点、13项非物质文化遗产、3处传统村落、418株古树名木等具有乡村历史、文化传承保护重大意义的文化遗产、资源等开展专项保护,发出检察建议43份,监督行政机关编制专门的文物、古树保护规划。积极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在江坡大村国家级传统村落挂牌成立“传统村落公益保护示范点”,针对江坡镇江坡大村国家级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传统民居、木质雕花瓦房遭受不同程度损坏,院内随处堆放易燃物品、村落内生活用电线路杂乱等消防安全隐患及环境治理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共同保护古村落建筑和民族文化。(牟定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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