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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非公经济组织职称申报评审环境

日期:2021年07月16日   作者: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为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到非公经济组织就业创业,切实提升非公经济组织的创新活力,促进非公经济组织健康发展。近年来,牟定县在非公经济组织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认真落实非公经济组织职称申报评审优惠政策,积极做好服务指导工作,进一步优化非公经济组织营商环境。

一是放宽申报范围。将申报范围由部分非公经济组织人员扩展到各类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技术人员,并取消了户口和人事档案管理方式的限制。

二是放宽申报条件。非公经济组织技术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免试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对口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达到规定年限,可不受低一级职称履职年限限制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除评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等少数系列需具备相应论文条件外,其他系列申报职称不再对论文作硬性要求。

三是开通申报绿色通道。在企业经营管理和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业绩贡献突出,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可不受学历和资历条件限制,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四是贯通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衔接通道。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上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有效避免了职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的交叉设置,减少了重复评价,降低了用人成本,鼓励了创业创新。

五是贯通了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通道。在企业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并从事相应工作达一定年限,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的贯通,打破了职业技能评价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界限,拓展了人才发展空间,促进了人才创新流动,提高了技术技能人才待遇和地位,进一步激发了各类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2015年以来,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员获得专业技术职称67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人,副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35人,初级职称29人。 (牟定县人社局 刘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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