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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人民法院:庭审现场进校园 以案释法筑牢反诈防线

日期:2024年10月05日   作者:   来源:牟定县人民法院    点击:[]

为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聚焦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的教育警示作用,增强以案释法的成效。

2024年9月30日上午,牟定县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牟定县职业高级中学,公开开庭审理一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偷越国境罪、诈骗罪的案件。为三百余名学生带来了一堂发人深省的法治课堂,学生们“沉浸式”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法律的神圣和威严。

庭审现场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的敲响,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序开展,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犯罪过程逐一呈现。

在场旁听的同学们神情专注,认真聆听思考,直观地了解了被告人先因想赚快钱、贪图小利,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及支付密码出租给他人使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一步步踏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后来受境外务工“高薪”诱惑,选择“孤注一掷”铤而走险偷渡缅北,进而陷入境外犯罪团伙的圈套,从事了电信网络诈骗,走向万劫不复的犯罪深渊,最终“淘金梦”变成“铁窗泪”的全过程。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当庭悔罪。

判决结果

最终,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沈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三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违法所得人民币2348元依法予以没收。

法官说法

知法于心,才能守法于行。学生作为社会阅历比较浅的群体,容易成为被诈骗的对象,同学们旁听庭审不仅能增强了自身反诈意识,还能了解司法机关对于诈骗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的态度,避免其误入诈骗歧途。

在此,法官也要提醒同学们:天上不会掉馅饼,境外不是“致富天堂”更非法外之地,财富要靠自己的双手奋斗获取,面对诱人的“暴富邀约”,应保持头脑清醒,提高警惕,避免陷入境外电信诈骗犯罪集团的圈套,成为电信诈骗犯罪的“工具人”。

本次校园巡回审判,不仅仅是一次真实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堂,更是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推动诉源治理的实践课堂。

下一步,牟定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继续把审判实践与法治宣传紧密融合,不断丰富普法宣传的形式和内容,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法治“播种人”、当好新时代“护苗人”,通过以案释法,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和社会环境贡献法院力量。(郑筱杰/文 洪清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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