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以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第一要务,扎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双融合”。全县呈现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焕发蓬勃活力,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更加巩固的良好局面。
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县委、县政府的重要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作为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现实之需、战略之策、固本之举。2016年1月,牟定县成功申报实施第二轮“精准脱贫、跨越发展型”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程。五年来,全县共整合投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各类资金达23亿元,着力改善民族地区民生福祉。2019年3月和8月,牟定县“精准脱贫、跨越发展型”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程和“十百千万”工程通过省州民族宗教委的考评验收;2020年8月,省民族宗教委正式命名牟定县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在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牟定县委关于“十四五”规划建议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牟定县正式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确定为“十四五”期间的中心工作,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纳入了“十四五”发展定位“一枢纽两示范三基地”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县呈现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焕发蓬勃活力,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更加巩固的良好局面,为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