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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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
牟定县迅达电动车经营部销售不符合强制性产品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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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云市监楚牟处罚〔202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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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2024年12月3日,本局执法人员在电动自行车市场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台铃牌型号TDTD067Z的2辆电动自行车和型号TDTD068的2辆电动自行车,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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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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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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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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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元) |
1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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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物的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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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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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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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日期 |
2025年5月2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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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