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 牟定县进国超市销售过期食品案 |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牟市监处罚〔2024〕66号 | ||||||||
违法事实 | 2024年1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牟定县戌街乡开展2024年春节期间市场检查时,发现在牟定县进国超市内销售的星冠园手撕老面包三袋,其中有两袋,生产日期:20230901,保质期120天,上述食品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 | ||||||||
处罚类别 | 行政处罚 | ||||||||
处罚内容 | 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作如下处罚: 1、没收已超过保质期食品星冠园手撕面包2袋; 2、罚款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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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元) | 2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物的金额(元) | |||||||||
处罚机关 |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1月31日 | ||||||||
公示截日期 | |||||||||
数据来源单位 |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