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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红萍超市销售过期食品案 牟市监处罚〔2024〕61号

索引号:11532323346691611E-/2024-0313006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4年03月13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牟定县红萍超市销售过期食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牟市监处罚〔2024〕61号
违法事实 2024年1月18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春节市场检查中,发现牟定县红萍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作如下处罚:
1、没收已超过保质期食品康师傅小米辣泡椒牛肉面5袋;
2、罚款1000.00元(壹仟元整)
罚款金额(元) 1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物的金额(元)
处罚机关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月25日
公示截日期 2024年2月 日
数据来源单位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