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 一、权利人:李文江(身份证号:5323231971060*****) 二、不动产权证号及证书编号:牟集用(98)字第07-08744号 三、不动产坐落:牟定县共和镇龙池村委会李铁屯四组 四、不动产权籍号: 本公告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结束前(2019年3月22日前)致电0878-5392660或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达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者经查异议不成立的,视为原证已作废,我中心将正式受理遗失补证登记业务,重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