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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贫困县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楚财整合〔2018〕9号)文件,下达我县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61.00万元(资金以牟财整合〔2019〕2号拨入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其中:扶贫发展资金1861.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00.00万元。按照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定意见,本次安排下达301.00万元。牟定县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105万元、培训基地建设项目75万元、牟定县就业扶贫“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助55万元、牟定县就业扶贫“雨露计划”补助66万元,该资金安排拨付县教育局及七乡镇政府,由教育局及七乡镇政府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并结合以下各项目要求组织实施。
一、牟定县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
我县2019年我县牟定县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计划培训1400人(其中:技能性培训700人、引导性培训700人),下达补助资金105万元。其中:共和镇技能性培训100人、引导性培训100人,补助资金15万元;新桥镇技能性培训100人、引导性培训100人,补助资金15万元;江坡镇技能性培训100人、引导性培训100人,补助资金15万元;凤屯镇技能性培训50人、引导性培训100人,补助资金9万元;蟠猫乡技能性培训50人、引导性培训100人,补助资金9万元;安乐乡技能性培训100人、引导性培训100人,补助资金15万元;戌街乡技能性培训200人、引导性培训100人,补助资金27万元;该培训项目严格按照《牟定县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和《牟定县2019年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
二、牟定县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按照“3+4”就业扶贫模式,在七乡镇建立7个培训基地,下达资金75万元。其中共和镇10万元、新桥镇10万元、江坡镇10万元、凤屯镇10万元、蟠猫乡10万元、安乐乡15万元、戌街乡10万元。该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可以用于课桌、音响等教学设备及组织劳动力集中培训时的培训器材、培训物资采购等。
三、牟定县就业扶贫“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助项目
2019牟定县就业扶贫“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助项目,下达补资金55万元。其中共和镇13万元、新桥镇10.8万元、江坡镇9万元、凤屯镇6.6万元、安乐乡9.6万元、戌街乡6万元。该项目严格按照《关于做好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开发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牟人社发〔2018〕18号的要求执行。
四、牟定县就业扶贫“雨露计划”补助项目
2019年牟定县就业扶贫“雨露计划”补助项目,下达县教育体育局补资金66万元,该项目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做好职业教育雨露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楚贫发〔2018〕18号文件要求执行。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3日至6月19日
意见受理地址:牟定县扶贫办
意见受理电话:0878-5211225
牟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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