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5月,县城龙川路临时水果市场设立以来,在引导消费、缓解市场建设滞后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该市场以路为市、影响交通、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较大威胁。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公众利益,决定取缔县城龙川路临时水果市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9年4月21日零时起,停止使用龙川路临时水果市场。市场内现有经营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应主动迁移至县城福利来农贸市场或入店经营,并将自行搭建的摊、棚拆除。
二、从2019年4月21日零时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占用龙川路继续从事经营活动,违法占用的,将依据《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五十六条之规定,依法严肃处罚。
三、对聚众闹事、非法阻碍和使用暴力阻挠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牟定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日
|
上一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公示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