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主体:
2025年彝族火把节将至,食品消费进入高峰期。为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有效防范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和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结合辖区实际,现就做好有关工作告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夏季气温特点加强对易发食品污染、腐败变质等重点产品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合理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完善“三防”(防鼠、防蝇、防尘)等设施管理与使用,夯实食品安全基础。
二、严把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关
严格履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义务,建立完整进货台账并留存凭证。禁止采购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禁止采购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和散装食用油,禁止采购无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食品;严禁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三、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一)食品生产环节
1.严禁非法添加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杜绝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行为;
2.保持生产加工环境整洁卫生,按规范温湿度储存食品;
3.落实产品追溯及出厂检验制度,确保出厂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溯源可查。
(二)食品经营环节
1.畜禽产品销售。主动向消费者公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严禁违规使用“生鲜灯”,不得经营无标识标签食品及违规贮存食品(如使用过氧化氢、工业碱保鲜的毛肚、鱿鱼等)。
2.餐饮服务。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辅料和食品添加剂,做好清洗、加工、备餐、留样等工作。保持操作间清洁干燥,生熟分开,食物烧熟煮透,避免加工不当引发中毒。
3.规范经营行为。禁止销售无合法来源、过期食品,严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等信息;不得伪造产地、厂名厂址、质量标志,不得利用虚假广告、标价进行价格欺诈,须明码标价。
四、重点加强野生菌中毒防控
当前正值野生菌生长旺季,各经营单位须严格做到:
(一)禁止采购加工
严禁采购、加工、销售、使用任何野生菌(含自制泡酒)。
(二)严格进货查验
餐饮单位须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严禁加工不明品种野生菌。
(三)落实留样制度
做好食品留样记录,防范群体性中毒事件。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请各生产经营主体立即开展自查整改,规范经营行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