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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校园及校园周边、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日期:2025年04月29日   作者:   来源:牟定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食品领域违法犯罪,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牟定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向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校园及校园周边、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征集线索时间

 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征集线索范围

 )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擅自从事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活动;

)假冒食品:食品标签标识中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等信息不真实的假冒食品;

)“五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

)“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的侵权“山寨”食品;

)过期食品: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更改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变质食品的行为;

)伪劣食品:用低质量、劣质原料生产食品,或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伪劣食品;

)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经营来源不明食品:无法提供食品合法进货凭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来源渠道不清晰的食品;

)虚假宣传食品:对食品的性能、功效、成分等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

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的行为。

三、线索举报保障

 

(一)严格保密:依法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权利。对打击报复行为将严肃查处。

(二)法律责任:举报人需对线索真实性负责,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不得过分夸大或虚构事实,检举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四、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878—5211905

牟定县教育体育局:0878—5211455

牟定县烟草专卖局:0878—5211866

牟定县公安局:0878—5215110

(二)举报邮箱mdxsawb@126.com

 

牟定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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