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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郝家河铜矿国有土地及地上房屋征收预公告 牟政征预公告〔2025〕3号

日期:2025年03月18日   作者: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来源: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牟定产业园区发展的需要,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存量土地资产,化解土地闲置与用地需求之间的矛盾,促进工业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土地要素保障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和促进作用。牟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对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牟定郝家河铜矿23宗国有土地及地上房屋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的土地位于牟定县新桥镇,征收范围为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牟定郝家河铜矿2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征收土地面积为12.6669公顷(190.01亩),房产面积为26130.68平方米,详见牟定县郝家河铜矿国有土地及地上房屋征收位置示意图。

二、征收补偿工作负责主体

本次征收补偿工作由牟定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依法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及房屋进行调查认定,新桥镇人民政府为征收实施单位,依法组织实施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的具体工作。

三、后续工作安排

(一)预公告发布之后,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征地范围内的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地上房屋的权属、类型、用途、性质、建筑面积,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善自实施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牟定县人民政府、牟定县自然资源局、新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878-5211621、0878-5211381、0878-5311021

 

 

牟定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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