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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牟定县2022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处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日期:2024年10月29日   作者:牟定县人民政府   来源:牟定县财政局    点击:[]

2023年7月10日至8月31日,楚雄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牟定县2022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牟定县2022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楚审报〔2023〕23号)和《楚雄州审计局关于牟定县2022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楚审决〔2023〕10号)。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在牟定县2022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审计报告反馈17项整改问题,我县对照《牟定县2022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整改工作方案》,进行逐项整改。截至2024年10月17日,已完成审计问题整改15项,正在整改2项。其中:立行立改的审计问题5项,已全部整改;分阶段整改的审计问题11项,已完成整改10项,正在整改1项;涉及持续整改的审计问题1项,此项正在整改。

二、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18个单位未按期支付政府采购合同项目28个、涉及资金976.15万元,导致全县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率未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分阶段整改事项,正在整改我县认真督促整改单位,对采购人和监管部门实时进行动态监管,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率。截至2024年10月8日,10家单位已完成整改,5家单位已完成采购合同资金支付但未上传系统,县残疾人联合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个政府采购合同还未完成履约,涉及金额11.4万元。目前,财政部门正在督促单位加强审计问题整改力度,确保尽快完成采购合同资金支付。

(二)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设置预备费。

整改落实情况:分阶段整改事项,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认真对当年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置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进行测算,提高政府预算编制管理水平;二是加强预备费管理,严格按照管理规定设置预备费。2023年、2024年年初县本级预算编制中,预备费每年列入2100万元,占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2%。在编制2025年年初县本级预算过程中,预备费也计划列入2100万元。

(三)代编预算未按规定逐年下降。

整改落实情况:分阶段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政府预算编制方法,提高预算编制整体质量;二是加强财政代编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和事项,凡是可以编入年初部门预算的项目,做到应编尽编;三是在2024年政府预算编制过程中,我县已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并按规定比例逐年下降,做到能明确到具体使用单位的,一律明确到具体使用单位。

(四)年初预算批复不完整,未及时批复预算8330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分阶段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我县加强年初预算批复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批复、下达预算。在批复2024年年初预算时,我县已进行全面批复预算,对财政代编项目也逐一进行批复预算。

(五)未及时、足额收取预算收入2081.57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分阶段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一是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认真履行财会监督职能,严肃财经纪律,防止此类问题发生;二是督促涉及单位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认真对照整改。截至2024年3月29日,牟定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将资产转让收入2081.57万元拨付县水务局,县水务局已将资产转让收入2081.57万元全部上缴县财政国库。

(六)截留、坐支预算收入16791.59万元,截至审计时财政收入2.13万元仍未缴库。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事项,已完成整改。我县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库〔2014〕175号),认真履行财会监督职能,督促预算单位及时、足额上缴预算收入。截至2023年11月24日,预算收入未缴库的经营权出让收入2.13万元已全部上缴县财政国库。

(七)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库3771.67万元,截至审计时仍未缴库6.77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事项,已完成整改。我县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库〔2014〕175号),认真履行财会监督职能,督促预算单位及时、足额上缴预算收入。截至2023年11月24日,预算收入未缴库6.77万元已全部上缴县财政国库。其中:县水务局水资源费5.77万元,县林业和草原局利息收入0.98万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利息收入0.02万元。

(八)虚增财政收入2600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分阶段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一是我县处置资产按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委托拍卖机构面向社会发布公告、举行现场拍卖会等公开处置,程序合法合规。并及时督促牟定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制定还款计划尽快支付购买资产剩余款;县坝区联合灌溉管理委员会、县林业和草原局与牟定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合同,已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完善相关手续;二是根据《牟定县2021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已督促牟定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积极筹措资金用于支付2022年和2023年租金,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收入管理,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九)县财政拉用上级专款49332.89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仍未拨付4237.37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持续整改事项,正在整改一是我县加强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加大专项资金支出通报力度,督促预算单位及时拨付上级专项资金,严控年终项目资金结转;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拨付上级专款4237.37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欠拨上级专款已拨付4010.54万元,未拨付226.83万元,审计问题正在持续整改,计划2024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整改。

(十)违规调入资金4475.05万元平衡一般公共预算。

整改落实情况:分阶段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一是我县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持续做好向上争取资金情况通报,切实增加县级财力保障水平;二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范财政调入调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2023年已严格控制调入资金范围和规模,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十一)通过办理退库调剂财政收入5991.12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事项,已完成整改。2023年以来,我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总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等规定,合理安排财政收支,防止无理由退库,杜绝人为调节财政收入的行为发生。

(十二)预算执行约束力不强,预算执行过程中支出追加频繁。

整改落实情况:分阶段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一是我县加强税源培植,强化税收征管力度,千方百计增加县级财力保障水平;二是在2024年年初预算时,加强预算管理,最大限度将刚性支出和必保支出全部纳入年初预算,做到应保尽保;三是在预算执行中,严格预算追加程序,规范预算调整事项。

(十三)部分单位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不降反增。

整改落实情况:分阶段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我县已督促预算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厉行节约要求,加强支出预算管理,2024年部门预算从预算源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十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分阶段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库〔2014〕175号),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将财政差额拨款的县医院、中医院、县坝区联合灌溉管理委员会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实现预算单位的全覆盖,预算资金全覆盖,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

(十五)预算单位未及时安排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8925.72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分阶段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截止到2023年11月27日,预算单位已申请支付2022年及以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8925.72万元。下步,我县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切实采取措施,加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六)违规扩大财政专户核算范围。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事项,已完成整改我县已将财政专户核算全部纳入云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防止财政专户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再次发生。

(十七)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事项,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大对《牟定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促进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的配置标准学习、理解、把握;二是加强资产配置监管,加强对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财政预算及政府采购环节审批,对超数量标准、超限额标准、无资产采购预算的采购事项一律不予审批,从审批流程上坚决堵住漏洞;三是超数量标准配置资产单位认真做好指导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认真盘点实物资产,对已损毁无法使用资产及时履行资产报废手续,积极引导单位先报废后购置资产,杜绝超数量标准配置资产;四是督促蟠猫中心小学、新桥中心小学、安乐中心小学抓好落实整改,认真履行资产处置报批手续,及时核销已拆除资产,确保国有资产账卡、账实相符。蟠猫中心小学、新桥中心小学、安乐中心小学已分别于2023年6月、9月向县财政局提交了资产核销请示,县财政局已及时进行批复,单位已完成会计账务及资产信息系统资产下账等工作;五是督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履行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手续,加快完成14处共948套保障性住房资产处置审批工作。目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资产处置进行了报批,县国资委已批复相关手续;六是通过督促县财政局、县委统战部、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及时将购置办公设备支出列入固定资产核算,4家单位已完成补录固定资产核算及资产信息系统新增卡片等资产管理工作。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抓好问题整改。一是持续加强审计问题后续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整改挂销号制度,认真督促涉及单位限期完成审计问题整改,确保审计整改问题真改实改、改深改透;二是切实注重建章立制、加强政策供给、推动举一反三,完善有效防控各类风险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消除问题隐患,推动审计关口前移,做到以审促改、以审促建、以审促治。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强化财政资金绩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逐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季对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在执行中将更加注重预算法定原则和加强预算执行审核,对于部门新增“三公”经费支出、增加编外人员经费事项不再审批增加;三是全面推进预算一体化管理,完整反映预算资金流向和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强化流程管理,防范财政业务风险隐患。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涵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办法,建立资产清查核实、产权登记、收益收缴、信息报告、监督检查等制度体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严把资产“入口关”和“出关口”。认真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等相关规定,从资产购置源头上进行严管严控,严把资产“入口关”。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工作,依法依规做好资产报废、划拨、出售、出租、出借等资产审批工作,规范资产“出口关”。

(四)强化财政监督。一是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加快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加强“三保”运行监控和重点领域资金监管,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和财政资金安全运行;三是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督促预算单位认真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规范单位资金管理,提升财经纪律和制度的执行力,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



牟定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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