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拖拉机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禁用与报废》〔GB/T16877-2008〕规定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第四款“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之规定,结合《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云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总站关于规范变型拖拉机注销登记业务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现将以下17辆拖拉机进行通告注销。通告注销的拖拉机不得上路行驶、不得进行田间作业。如通告注销的拖拉机上路行驶或进行田间作业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附件:牟定县2023年拖拉机通告注销(第二批)名册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