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用人单位:
现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日起,我县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元。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用人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落到实处。
附件: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0日
上一条:牟定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对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下一条:土地征收启动公告(牟政征启公告〔2022〕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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