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情况公示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确保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和《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2020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楚编办发〔2020〕9号)要求,县委编办于2021年9月17日对随机抽取的牟定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和牟定县龙川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2个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将核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经抽查人员实地核查牟定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和牟定县龙川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相关审批文件,其名称、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信息与审批文件一致。
二、经抽查人员实地核查牟定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和牟定县龙川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上一年度报告书、资产负债表、调整变更材料,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等基本信息与现实状况相符。
三、经抽查人员实地核查,听取牟定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和牟定县龙川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工作开展情况和开展业务情况汇报,上述开展业务情况真实,按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四、经抽查人员实地核查,牟定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和牟定县龙川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均未按照要求悬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抽查人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五、经抽查人员实地核查,牟定县龙川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档案材料归档不规范、未及时办理开办资金的变更,牟定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未及时办理单位住所的变更,抽查人员要求上述单位尽快办理变更及上报整改情况。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何意见建议,请向中共牟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事业股(登记股)反映。通讯地址:牟定县共和镇万寿路39号,邮编:675500,联系电话:0878-5215968,电子邮箱:mdxwbb@126.com。
中共牟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