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政府质量奖牟定县人民政府设立的质量领域最高荣誉奖项,旨在引导和激励全县企业和组织追求卓越绩效,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引领全县科学发展。为提高牟定县政府质量奖的社会影响力,推动全县广大企业和组织争创政府质量奖,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及组织建立、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提高管理质量,增强牟定经济的综合竞争力,牟定县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牟定县政府质量奖标志及奖杯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5年9月15日-2015年10月20日。 二、征集内容 牟定县政府质量奖标志、奖杯的设计方案。 三、设计要求 (一)构思精巧,主题突出,寓意深刻,能够集中体现牟定县企业或组织追求卓越绩效的内涵和特色,表现“牟定县政府质量奖”作为牟定县最高质量奖项的权威性地位。 (二)造型简洁大方,突出牟定特色,做到文化与品质并存,寓意于形、形意结合,易于传播,富于视觉感染力。风格、形式不限,但应具有较高的通用性。 (三)标志设计单独使用的效果和与中英文标准字组合的效果,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可适用于各种载体的宣传。 (四)奖杯须标注“牟定县政府质量奖”标志和中英文标准字组合,高度不超过40厘米,材质以人造水晶为主,一般加工工艺可以完成制作。 (五)设计方案应属于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投稿。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设计方承担法律责任。 四、作品提交 (一)标志:彩色效果图(带网格尺寸)1幅(保存为JPG格式,分辨率300以上),按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二)奖杯:彩色效果图1幅(保存为JPG格式,分辨率300以上),按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三视投影图(出图比例1:1或1:2)。 标志和奖杯的设计释义,要求文字表达清晰,简明扼要。 (三)作者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要求单独附页提供作者联系方式及个人或者单位资料,不得在设计中带有可辨认设计人(单位)的文字或符号。 (四)同一作者可同时投稿参加标志、奖杯两项设计或者其中任意一项。 (五)所有征集方案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五、评审规则 (一)征稿结束后,牟定县人民政府授权牟定县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评选出入围方案各3个,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录用方案1个。 (二)设计方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无效: 1、提交的设计方案不符合设计主题、创作要求和格式的; 2、逾期送达的; 3、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4、设计方案上有可辨认设计人(单位)的文字或符号的; 5、设计方案存在明显抄袭行为的。 (三)牟定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从事牟定县政府质量奖评定工作的有关人员一律不得参赛。 (四)最终评选结果将于2015年11月底前由牟定县人民政府授权牟定县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网站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六、相关说明 (一)所有获奖作品的版权及其永久性专有使用权等全部权利归牟定县人民政府所有,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获奖者有义务根据牟定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 (二)所有获奖作品的作者,应签署《牟定县政府质量奖标志奖杯设计投稿承诺书》(见附件)。 (三)本次征集的最终解释权由牟定县人民政府授权牟定县政府质量管理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奖项 (一)录用方案(各1名) 标志:每个2000元+荣誉证书; 奖杯:每个2000元+荣誉证书。 (二)入围方案(各2名) 标志:每个1000元+荣誉证书; 奖杯:每个1000元+荣誉证书。 (三)标志与奖杯奖励可兼得,入围和录用奖励不可兼得。 (四)以上奖金为税前金额,税费由参赛者自行交纳;以单位或团体参赛的,奖金将直接支付给相关单位或团体,并由所推举的代表人或权益人代为接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李建芬 联系电话:0878-5217899 传 真:0878-5211905 电子邮箱:mdxsyjj@163.com 邮 编:675500 附件:牟定县政府质量奖标志奖杯设计投稿承诺书 牟定县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 附件 牟定县政府质量奖标志奖杯 设计投稿承诺书 我自愿参加牟定县人民政府组织的牟定县政府质量奖标志奖杯征集并投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7条的规定,我同意将该设计作为牟定县人民政府的设计作品,该设计除署名权之外的其他著作权权利全部属于牟定县人民政府。 特此承诺。 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