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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中引水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日期:2015年07月22日   作者:   来源:县发展改革局    点击:[]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及说明》(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文规定,项目社会稳定分析应开展广泛的调查,充分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为此,本公告将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移民安置及生态环境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方面的意见以及防范、化解各类潜在风险的措施与建议。

一、工程概况

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的任务为:以城镇生活、工业供水为主,兼顾生态与农业用水。工程渠首设计流量135m3/s,多年平均引水量34.03亿m3,向大理、丽江、楚雄、昆明、玉溪、红河等市(州)35个县(市、区)供水,受水区城镇生活、工业供水保证率可达到95%,农业灌溉年保证率可达到75%。

滇中引水工程由水源工程和输水工程组成。水源工程采用泵站从金沙江石鼓干流提水,渠首设计水位2035m。输水总干渠自丽江石鼓渠首由北向南布设,穿越香炉山长隧洞,到大理鹤庆松桂,向南进入澜沧江流域至洱海东岸长育村;在洱海东岸转而向东南,经祥云至楚雄,在楚雄北部沿金沙江、红河分水岭由西向东至罗茨,进入昆明;沿昆明东北部城区外围转而向东南至新庄,向南进入玉溪杞麓湖西岸;在旧寨转向东南进入红河建水,至红河蒙自,终点为新坡背,输水线路总长度661.07km。工程总投资约697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工程项目建议书投资),总工期120个月。

滇中引水工程规划示意图

二、工程移民安置规划

滇中引水工程建设征地涉及云南省丽江市、大理州、楚雄州、昆明市、玉溪市、红河州等6个州(市)的25个县(市、区)。建设征地总面积54409.52亩(永久征收10212.67亩,临时征用44196.84亩),其中耕地19544.07亩,园地3962.74亩,林地26807.49亩;涉及建设征地区人口605人;涉及各类房屋面积62559.47m2;涉及企业10家。

根据滇中引水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滇中引水工程移民安置主要采取“自谋出路,自行安置”的安置方式。规划水平年生产安置人口2109人,均采取不搬迁就地安置的方式;规划水平年搬迁安置人口615人,其中集中安置移民259人,分散安置农村移民356人。工程涉及的10家企业中,规划租用或合作的方式处理企业4家、货币补偿4家、迁建2家。

三、工程影响

滇中引水工程是云南省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工程,工程的实施大大提高城市生产生活、农业灌溉用水保证率,从而改善滇中经济核心区的供水状况以及保障滇中区的生态环境安全,促进滇中地区未来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工程实施会对水源区水文情势、生态环境、地下水和输水干渠沿线地下水、陆生生态、土地资源及受水区水环境、生态环境等带来一定的影响,施工“三废”和噪声对区域环境质量也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并导致水土流失,但在采取鱼类栖息地保护、下泄生态景观流量、生态补偿与修复、污染防治等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制约性因素,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从长远看,滇中引水工程建设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但是在一定时期内,移民安置、工程施工等活动也会对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及心理产生影响,存在潜在的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需引起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部门的重视,应通过综合分析和评判,寻找防范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风险的做法及举措。

四、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意见对象主要为受滇中引水工程建设和运行影响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其他关注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的单位或个人。

五、信息反馈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向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反映,供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及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六、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863号长江委设计院防汛楼1307室

联系人:杨丰顺

邮编:430010 电话:027-82820595

传真:027-8282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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