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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消防队史馆资料的公告

日期:2016年03月11日   作者:   来源:县消防大队    点击:[]

为纪念楚雄消防部队的发展历程,进一步传播社会消防安全理念,县消防大队现向社会收集牟定消防发展历程中各个时期、各个阶段、各地及各少数民族有关消防工作、“火”文化以及部队建设的相关实物史料,现将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具体内容

(一)牟定县内有关消防的历史遗留资料

1.防、灭火工具和器材:古代石棉防火布、警铃(木铎)、警锣、消防竹筒、水袋、唧筒(机筒、机桶)、水囊、火钩、麻搭、柳罐、太平缸(吉祥缸、门海)、木质消防水桶、铜质消防水桶、水龙、水铳、洋车式水龙(洋龙、腕力龙)、机龙、消防梯、灭火药水、避火图、玻璃瓶灭火弹、老式消火栓、铜质水枪、水带等的实物、照片。

2.消防服装和装备:早期的龙脊铜盔、防火背心、号衣、号帽、老式救火服、老式消防头盔、消防用皮质宽腰带、消防用高筒防水皮靴、消防绳、斧具等的实物、照片。

3.不可移动文物: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古寺庙、历史遗迹、代表性建筑、名胜古迹的相关影视资料、图片、构件,如古代取火痕迹、古代泥墙或夯土墙构件、古代耐燃烧灰泥、瓦、古代螭吻(鸱尾、鸱吻)、清代隔火墙构件、清代防火隔离带构件、清代风火檐等,以及相关文物防火措施的资料。

4.记载、反映各个时期消防情况的具有历史记录价值的文字、图片、影像资料(文献记载、报纸刊物、老照片、日记、手稿、书籍、媒体报道、文件、公函、批示、题词、工作记录、录音录像、书信、家训、史志等)。

5.消防法制建设历程中的相关文字资料:如早期消防法律法规,早期防火地方条例,乡规民约,老式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老式防火巡查记录,具有相关防、灭火内容的合同及责任书,防火宣传单,“防火安全户”奖状,城市消防规划等的原本、手抄本或拓本。

6.具有地方特征的早期消防队建筑(各个时期消防队不同面貌)、与消防有关的相关建筑的图片、文字、模型或防(灭)火资料、实物器具。

7.其他与各个时期消防有关的具有历史价值的重要实物与资料:如门牌、锦旗、奖牌、奖杯、证书、印章、纪念品、标志、票证、消防标语、消防口号、邮票、画册、牌匾、民间艺术品、工艺品等。

8.反映各个时期民间消防组织、消防社团(如防火铺、救火会、义务消防队、企业专职队、政府专职队等)的相关历史资料、实物。

(二)楚雄消防组织机构沿革资料

1.反映消防部队编制沿革的文件、资料和实物,如明确称谓、编制的文件,1983年以前的服装、领章、帽徽、肩章、臂章等,1985年以前配发的工作证、警官证等。

(三)楚雄消防执法执勤工作资料

1.参加的各类典型火灾、应急救援(重大事故处置现场、抗洪抢险、抗震救灾等场景)中使用过的实物,以及文件材料(如照片、因战损毁或因年代久远淘汰的装备、奖品、纪念品、士兵证、表彰通令、请战书、调令、战旗等)、媒体报道、图片、书籍等。

2.防火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的照片、报道等,包括各个历史时期社会面火灾预防、防火宣传工作,重大检查活动、重大火灾隐患的专项治理情况,消防法制建设,阶段性火灾情况分析等。

3.消防部队组建时期使用过的枪械、装备、文件、生活用品及能反映当时工作生活情景的照片等,特别是与某些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有关的上述物品,以及当时使用过的具有历史意义的物品。

4.解放初期,为保卫新生红色政权,消防部队在开展各种斗争中使用的布告、印章、宣传品等物品。

5.消防部队涌现出的革命烈士、英模等的遗物,包括使用过的工作、生活、学习用品,烈士的照片、牺牲时的物品、现场遗物等;1985年以前颁发的证书(包括参加学习、立功嘉奖、晋级、离退休等)、印章、介绍信等。

(四)楚雄消防自身建设发展资料

1.中央和省级领导视察消防部队的照片、题词及相关物品;经历的重大历史事件(含队伍建设)的照片、实物。

2.展现消防部队在政治建警方面(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纪检保卫、军警民共建、警营文化等)的发展历程和重大成绩的图片、视频及实物资料。

3.展现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成果和官兵良好精神风貌的图片、视频及实物资料。

4.展现消防部队在装备、营房、财务等后勤建设方面发展历程和重大成绩的图片、视频及实物资料。

5.消防部队组建以来历任总队党委委员到基层慰问、检查指导工作的图片、视频资料。

6.消防部队单位和个人获得国家级、省、市级荣誉称号的奖状、奖章、奖杯、证书或能反映其事迹的物品。

7.能反映消防部队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部队软硬件建设不断进步、不断提高的图片、实物;各个时期国家级、省级、州级新闻媒体对楚雄消防重大事件、活动、人物的报道。

8.消防部队与世界各国、各地区消防部门之间进行的警务合作、友好交流、考察学习等方面的照片以及所赠送的警用标志、警务用品、纪念品等,社会名流以及重要外宾等参观、访问或演讲时的照片、讲稿、录音带、录像带、题词、赠言手迹和相关报刊等。

9.各个时期消防车辆、器材装备、仪器设备、重要出版物(含早期出版的刊物)实物或照片;消防官兵(含离退休老官兵)主编的教材、专著、译著以及早期形成和使用过的有史料价值的工作记录、日记等;单位或个人创作的有关消防题材的雕塑、模型、装备等。

(五)其他相关资料

1.具有典型性、区域性特点的民间防火器物。

2.彝族涉及“火”文化的建筑特点、民俗、器物、史料、图标等。

3.有历史价值,可供收藏、展出的其它物品。

二、征集形式

对于各界人士提供的物品,队史馆建设组将根据收藏者的意愿采取捐赠、征购、借展等方式进行征集。

(一)捐赠。由收藏者直接提供,队史馆建设组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将捐赠品永久收藏或展示,并由县消防大队为重要捐赠者颁发荣誉证书。首位捐赠人员或赠品经专家鉴定,视珍贵程度,可给予适当奖励。

(二)征购。由收藏者直接提供,队史馆建设组将组织专家评估询价,并经与收藏者协商一致后有偿征购。同时向收藏者颁发征购证书。

(三)借展。由收藏者直接或间接提供,由队史馆与收藏者签订借展协议,并进行阶段性或长期展出。队史馆建设组将向收藏者颁发借展证书。如所报历史文物的所有人或单位需要保存原物,可交由队史馆建设组制作复制品。

三、征集时间

从现在起至2016年3月25日底止;以后可以随时联系提供。

在此,我们呼吁社会各界人士积极行动,提供线索,倾力支持消防队史馆征集工作。

联系地址:牟定县新南路牟定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政治指导员王钦平

联系电话:0878-5216710;18787806799

联系邮箱:88303431@qq.com

牟定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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