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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李伟)

日期:2021年01月25日   作者:   来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

因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

一、权利人:李伟(身份证号码:532323197203******)

杨仙(身份证号码:532323197610******)

二、不动产权证号及证书编号:牟房字第1165号

三、不动产坐落:牟定县共和派出所

四、动产单元号:532323101003GB00028F00040030

本公告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结束前(2021年2月23日前)致电0878-5392660或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达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者经查异议不成立的,视为原证已作废,我中心将正式受理遗失补证登记业务,重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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