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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孟海丽)

日期:2021年02月01日   作者: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因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

权利人:孟海丽(身份证号:532323******210340)

一、不动产权证号及证书编号:牟集用( )字第 号

二、不动产坐落:牟定县共和镇天台村委会天皇庙村

三、不动产权籍号:

四、调查表号:06-01-131

五、宗地面积140.18㎡

本公告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结束前(2021年02月10日前)致电0878-5392660或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达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者经查异议不成立的,视为原证已作废,我中心将正式受理遗失补证登记业务,重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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