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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型车辆在城区内限时通行的通告(再次发布)

日期:2017年08月04日   作者: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


为加强城市道路管理,缓解交通压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避免大型货车对县城区内道路的损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总质量大于等于四吨半或车长大于等于六米,依法应悬挂大型汽车号牌的重中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黄牌运输车、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以下简称大型货车)。

二、限行区域:新南路、茅阳路、万寿路、万寿路延长线、中园东路、中园西路、学兴路、东兴路、中青路、文庙街、龙川路、白塔路全路段。

三、限行时间:每日上午7:00时—晚上22:00时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四、因城区工程施工、市政抢修、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园林绿化等需要,确需进入城区限行道路的大型车辆,凭借相关证明到牟定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申请办理通行证。

五、装运散装物料进入城市道路的货运车辆必须做好货物的遮盖密闭,不得遗洒、飘散载运货物造成路面污染。

六、对未经允许进入城区的限行车辆,一旦发生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强行通行,不听执法人员劝阻,拒绝、阻碍执法的相关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中限行规定与道路交通标志不一致的,按道路交通标志的规定通行。

八、本通告自2017年6月10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牟定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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