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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形象,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牟定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起草了《牟定县市民文明公约》(2017),现将《公约》内容进行公示,时间从2017年7月24日-7月28日,并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征求意见建议。
若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县文明办,电话:5211439,电子信箱:370524832@qq.com。《公约》内容如下:
《牟定县市民文明公约》(2017)
1、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乱倒垃圾污水
2、爱护环境,不损坏公共设施,不乱贴乱涂
3、保护生态,不践踏绿地,不破坏花草
4、遵纪守法,不乱穿红灯,不做违法之事
5、文明礼貌,不大声喧哗嬉闹,不插队抢座
6、敬业奉献,不推诿扯皮,不应付了事
7、诚信交往,不欺诈他人,不传播低俗虚假信息
8、邻里和睦,不传闲话,不闹纠纷
9、移风易俗,不奢侈浪费,不赌博酗酒
10、崇尚科学,不参与邪教,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牟定县文明办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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