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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年06月02日   作者: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


牟府办明电〔2017〕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做好我县2017年人工增雨防雹工作,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对粮烟生产的危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目前,已进入雨季,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县主汛期6月—8月雨量正常稍偏多,汛期内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出现单点性强降水的可能性增大,局部大风、雷暴、单点性暴雨洪涝和冰雹灾害较近年突出。因此,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抓好人工增雨防雹工作,努力防护和减轻冰雹灾害对粮烟作物的危害,确保防雹期间不出安全事故。各乡镇要及时调整充实人工增雨防雹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为便于工作的对口联系,领导小组组长一律由分管农林水的副乡镇长担任,切实加强对防雹工作的领导。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增强防灾减灾意识,积极做好避免和减轻自然灾害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申报本年度设点计划,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点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保护和维护作业点的基础设施,保证水、电、路的畅通,处理好相关纠纷。负责作业人员的聘用和管理,加强作业点的安全管理工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增雨防雹工作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二)县人降办负责全县区域内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的统一协调、技术指导和作业设备、弹药的购置、调配。组织县内各作业点人工增雨防雹高炮、火箭的安全技术检测、管理、保养、维修工作。负责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人工增雨防雹设备使用许可证和作业人员上岗证的审核申报,根据天气变化负责申请空域和指挥人工增雨防雹作业。

(三)县人武部要协助县气象局加强弹药的储存管理。

(四)县公安局要抓好整个人工增雨防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工作,做好作业人员的政审和弹药的购置、运输、管理等工作。

(五)县安监局要对各乡镇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点的基础设施、作业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督查。

(六)县财政局要做好全县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经费的保障和监管工作。

(七)县烟草公司要在作业经费上给予支持。

(八)县审计局要做好人工增雨防雹工作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

(九)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要做好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的宣传报道工作。

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各司其职,狠抓落实,如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或遭受严重冰雹灾害,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宣传,增强防灾减灾意识

人工增雨防雹是一项科学性强、技术含量高、安全隐患大的工作,做好此项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的理解和支持,需要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工作。一是要宣传好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二是要宣传气象科普知识,让老百姓了解气象科技,避免对防雹工作产生误解。三是要加强安全宣传工作,特别是作业点作业人员、周围群众的生命财产、弹药、高炮、作业点基础设施的安全。因此,各乡镇在加强安全工作宣传的同时,要保证作业点的工作、生活环境和谐,不能因水、电、路不畅通,周围群众纠纷等因素而影响作业安全。

四、作业点设置、上岗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作业点设置:2017年设置4个作业点,分别为共和镇瞭望台作业点、稗子田作业点;新桥镇小选厂作业点;江坡镇沈大山作业点,于6月上旬开始进点。

(二)作业时段:2017年6月上旬—9月上旬,共3个月。

(三)作业人员安排:每个作业点4人。

(四)作业培训:计划于6月7日—9日举办培训班,队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五)相关要求:

1.请各乡镇将防雹作业人员名单按时上报县人降办(县气象局),乡镇选定的作业队员必须在当地派出所政审。

2.县人降办要根据作业人员情况,认真开展上岗培训,并在6月10日前确保各作业点正式就位上岗。

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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