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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牟定何明口腔诊所等8家医药机构的申请,我局按照《楚雄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楚雄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签订工作规程》(楚人社发〔2016〕32号)文件规定,组织人员对提交申请的医药机构进行资料审查、实地核查和评估,并经2018年1月31日局务会研究,拟将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管理,现予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8年2月3日至2月12日
二、投诉举报电话:0878—5216579,0878—5216162
三、拟纳入定点管理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名单
(一)定点医疗机构
1.牟定县何明口腔诊所(限门诊业务)
(二)定点零售药店
1.牟定县医药公司顺民大药房
2.牟定县医药公司全民大药房
3.云南鸿翔一心堂有限公司牟定龙腾佳苑连锁店
4.云南鸿翔一心堂有限公司牟定新南路连锁二店
5.云南鸿翔一心堂有限公司牟定新南路连锁三店
6.云南东骏药业有限公司牟定连锁店
7.云南东骏药业有限公司牟定中园街连锁店
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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