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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度燃煤锅炉淘汰县级验收意见

日期:2020年09月30日   作者: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    点击:[]

 

2020924日上午,由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验收组,对云南牟定小虹帽经贸有限公司、云南牟定华峰经贸有限公司和楚雄民向饲料有限公司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形成如下县级验收意见:

一、云南牟定小虹帽经贸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云南牟定小虹帽经贸有限公司原生产使用型号为LSG0.12-0.04- AⅢ、出厂产品编号为10D-1325的汽水两用燃煤锅炉,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已于20207月停止使用,202082进行了拆除、并向牟定县市场监管局办理了注销手续;目前生产使用新购置的燃油锅炉。

(二)验收结论经现场检查及查阅资料,企业型号为LSG0.12-0.04- AⅢ、出厂产品编号为10D-1325的燃煤锅炉已停用并进行了安全拆除,检查时企业已购置了新的燃油锅炉用于生产。验收组成员一致同意通过县级验收。

(三)下步工作意见:要求企业在以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好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好“蓝天保卫战”“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相关工作任务,履行好企业的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县级相关部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若发现有违法生产、经营的情况将对企业进行严肃查处。

二、云南牟定华峰经贸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云南牟定华峰经贸有限公司由于企业自身经营原因及资金链断裂,1000吨绿色食品油腐乳加工生产线已于2019年年初停产至今,原生产使用型号为LSG0.12-0.04- AⅢ、注册码TS2110201-2010的燃煤锅炉也随之停用至今。由于公司长期停产,企业负责人亦长期不在本地,虽经多方联系及督促,但企业仍未对列入淘汰的锅炉进行拆除,且企业负责人目前已处于失联状态。

(二)验收结论经现场检查及查阅资料,企业型号为LSG0.12-0.04- AⅢ、注册码TS2110201-2010的燃煤锅炉已于2019年年初停用至今,但锅炉及烟囱等附属设施未进行拆解拆除,仍存放于原锅炉房;检查时企业生产区、锅炉房、办公区均已无人上班、大门紧闭。鉴于实际情况,验收组成员一致同意通过县级验收。

(三)下步工作意见:在以后的工作中,工信、环保、市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适时了解掌握企业动向,一经发现企业有恢复生产的可能时,必须监督企业对此次列入淘汰的燃煤锅炉进行安全拆解并更换其他供热方式后,方可恢复生产,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恢复使用燃煤锅炉。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若发现有恢复使用燃煤锅炉的情况将依部门职责对企业进行严肃查处。

三、楚雄民向饲料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楚雄民向饲料有限公司原生产使用型号为LSG0.5-0.7- A注册码1120532300201110004的燃煤锅炉,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已于20209月初停止使用、并向牟定县市场监管局办理了注销手续,2020911日对锅炉进行拆解拆除,目前生产使用新购置的生物质蒸汽发生器。

(二)验收结论经现场检查及查阅资料,企业型号为LSG0.5-0.7- A注册码1120532300201110004的燃煤锅炉已停用并全部拆解外卖,目前生产使用新购置的生物质蒸汽发生器。验收组成员一致同意通过县级验收。

(三)下步工作意见:要求企业在以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好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好“蓝天保卫战”“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相关工作任务,履行好企业的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县级相关部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若发现有违法生产、经营的情况将对企业进行严肃查处。

 

 

牟定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0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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