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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关于牟定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0年09月27日   作者: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    点击:[]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局关于

牟定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电话:0878-5225326 ,0878—5228206  传真:0878—5212966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9月27日--2020年10月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牟定县行政服务中心楚雄州生态环境牟定分局窗口

 编:675500

项目名称

牟定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牟定县共和镇罗旗屯村牟定县污水处理厂内

建设单位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评机构

云南阔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

项目

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位于牟定县共和镇罗旗屯村牟定县污水处理厂内总投资24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

二、建设内容、规模

在现状 CASS池处理出水后新增“混凝+沉淀+过滤+消毒”深度处理工艺,将牟定县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排放标准由一级B标提高至一级A标。新增提升泵房、混合气井、絮凝沉淀池、气水反冲洗滤池、反冲洗泵房、排水泥池、加药间和变配电间、新增加药设备和改造紫外消毒设备、并进行部分老化设备的配套更换等。日处理规模满足12000m3/d。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对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并覆盖运输,防物料沿途散落;运营期,区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喷洒生物除臭剂、大气自然稀释扩散、防护绿化带吸收阻隔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4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运营期,生活污水、市政污水管网进水经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出水《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段,控制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做好高噪声设备的安装布局和运行维护,控制运营噪声运营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用于场地回填,建筑垃圾分类清理,妥善处置;运营期,项目产生的污泥格栅渣、废紫外灯管、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化验废液、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存放后交由资质部门回收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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