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原国有企业牟定县燃料公司进行以企业为中心的改革,于2004年完成了企业改制,与县财政局签订了《国有资产转让协议》,成立注册了以自然人出资的牟定县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下属蜂窝煤厂原以生产型煤为主,现为公司报废汽车场,面积4589平方米,牟定县人民政府于2005年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牟国用(2005)第148号》,土地使用权人为牟定县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现牟定县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将原蜂窝煤厂用地用途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按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性质调整,我局已向县经信局和县人事局查取了县燃料公司企业改制人员名单及改制批复情况,为核准企业改制情况,维护原牟定县燃料公司职工利益,现将该宗地用地性质变更进行公示。
本公告公示期为10日,对本宗地土地用途变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结束前(2020年9月19日前)致电0878-5211381或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达牟定县自然资源局,逾期无异议或者经查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正式受理该宗地土地用途变更业务。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