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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2020)第07号

日期:2020年09月04日   作者: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点击:[]

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2020)第07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张炳才、朱家维2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张炳才,男,牟定县金马商混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家住大姚县龙街乡塔底村委会大院子村35号2020年4月17日下午17:57分张炳才从单位打卡下班后,骑电动三轮车回家,行至牟定县辖区元楚线K62+59.1米处时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据《牟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张炳才不承担次交通事故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朱家维牟定县金马商混有限责任公司戌街长箐采石场职工。2020年72811:40左右,朱家维在维修生产设备过程中不慎从振动筛上踩滑,从下料的梭槽滑落摔倒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通讯地址: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675500,联系电话:0878—5216969、0878—5216162  

 

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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