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普正科等6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普正科,男,牟定县蟠猫乡水冬瓜采石场职工。2020年7月10日,牟定县蟠猫乡水冬瓜采石场职工普正科被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为:职业性矽肺叁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患职业病的。”拟认定为工伤。
2.董萍英,女,牟定县幼儿园职工。2020年7月20日上午09:00左右,牟定县幼儿园职工董萍英到二楼教师食堂找刘仙拿身份证来复印归档,董萍英拿着身份证下楼时不慎摔倒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董国虎,男,牟定县水务局职工。2020年7月24日下午4点左右,牟定县水务局职工董国虎在小土锅箐水库工地的溢洪道消力池检查施工情况时不慎摔倒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4.艾元福,男,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工。2020年7月23日上午09:00左右,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艾元福到牟定县万寿路末端泵站建设工地检查工作并协调通电事宜,不慎滑倒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5.陈炳炎,男,平江县永兴劳务有限公司职工。2020年7月25日上午11:00左右,平江县永兴劳务有限公司职工陈炳炎在牟定县江坡镇滇中饮水工程工地被撒落的钢筋砸伤右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6.靳宝刚,男,云南永云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2020年7月29日上午09:30左右,云南永云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靳宝刚在牟定县文庙二期修缮工程工地搬运木料工作过程中不慎跌倒导致头部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通讯地址: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675500,联系电话:0878—5216969、0878—5216162
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