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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奖励活动的通知》(云教函〔2018〕162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局及时下发关于做好我县2018年度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奖励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在各乡镇中小学推荐的基础上,县教育局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组成评审会,按照推荐条件要求,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候选人进行全面评审。现将我县经评审会评审确定的拟推荐上报省教育厅奖励的人选公示如下:
李艳红,女,汉族,本科学历,1973年4月出生,1994年8月工作,2009年获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已连续在乡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4年。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政治思想表现好,工作中能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制度,工作勤勤恳恳,责任心强,任劳任怨,为人师表、团结同事;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是一位深受学生爱戴、家长信赖的优秀教师,2011年11月被牟定县人民政府评为牟定县第二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2015年9月被评为牟定县“十佳教学能手”及课改先进个人;2016年10月在楚雄州“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评选活动中获州级二等奖;2017年8月受楚雄州教育局表彰为“楚雄州首届名教师称号”;2017年9月受楚雄州人民政府表彰为“楚雄州优秀教师”;近三年所承担班级教学成绩均位居全县同学科前茅。
刘方,男,汉族,中专学历,1964年12月出生,1984年9月工作,具有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已连续在乡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4年。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工作中,为人师表、团结同事、乐于助人、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业务,是一位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2011年和2014年分别被牟定县教育局表彰为“优秀教师”;2016年和2017年分别获牟定县教育局 “优秀教学成果奖”;近三年的教学成绩均居安乐中心小学同年级同学科前茅。
以上公示期为5天(即:2018年8月30日——9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教育局监察审计股、教育局人事股反映。
联系电话:县教育局监审股0878-5212267
县教育局人事股0878-5211071
牟定县教育局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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