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县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之规定,决定取缔化湖新天地商业广场露天烧烤经营行为,有上述违法行为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此通告
牟定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