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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县域历史风貌保护规划(2018-2035年)》审查前公示

日期:2018年11月09日   作者:   来源:县住建局    点击:[]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工程的意见,突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的作用,推动形成人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局面,切实保护牟定历史文化遗产不受破坏、永续利用,保持牟定现代发展的地方特色,为历史风貌保护管理提供依据,我县编制了《牟定县县域历史风貌保护规划(2018-20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楚雄州规划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实施“阳光规划”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对《牟定县县域历史风貌保护规划(2018-2035年)》进行审查前公示,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示组织单位电话或书面反映。

一、公示单位: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公示类别:审查前公示

三、公示时间:2018年11月9日—2018年11月15日

四、公示地址:

(一)网上公布地址:牟定县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mdx.gov.cn/)。

(二)现场公布地址:牟定县城茅阳东路15号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门口、牟定县城中园东路县政务中心广场。

(三)牟定县电视台。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信件寄往“牟定县城茅阳东路15号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管理股”,邮编:675500,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六、联系电话:0878-6084606

七、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性质

本规划是城乡建设规划系列的专项规划,是《牟定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7-2035)》的专项规划,是对其的补充、完善和深化,是牟定县县域保护管理的依据文件,是各乡镇总体规划,城区、镇区控规,历史街区(地段)、文物古迹单位详细保护规划设计及其周边开发建设详细规划设计的指导文件。

(二)规划对象

本规划以牟定县县域内的历史风貌资源要素为研究对象,对其本体及其环境景观的保护利用提出要求措施与图示。

(三)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与牟定县总体规划相一致,以2017年底基础情况为主要现状,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

(四)规划层次范围

规划空间范围为县域1464平方公里进行历史文化整体环境、整体空间历史风貌进行结构性保护规划,对其历史文化环境要素、物质历史文化要素、非物质文化要素进行系统性保护规划、利用措施

(五)各类各级历史文化资源现状

通过对牟定县县域范围现状历史风貌资源的调研,从建设部门、文化 部门和文物部门分管的三个领域据去统计牟定已获保护的历史文化资源,共涉及13项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古墓葬、近现代代表性建筑、近现代史迹四小类)、3个中国传统村落(小屯村、母鲁打村、江坡大村)、18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处风景名胜区(化佛山)、2处自然保护区(化佛山、白马山)。

(六)文化特色定位

牟定历史风貌的定位概括为:左脚彝乡,歌舞天堂,化佛圣地,村落掩掩,秘境多彩,天地人和。

(七)保护规划思路

“由保护恢复,到挖掘整合,再到合理利用,最终实现牟定历史资源保护与利用。”是本次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基本思路的概括。将其展开即:

“尊重历史、协调自然,注重保护和恢复蓬安县地方历史文化特色;挖掘物质与非物质历史文化资源,注重与自然山水资源要素的协调,且赋予其恰当的城市功能,激发牟定活力:继承发扬蓬安地方传统文化,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促进城市内涵的整体提升”。

(八)保护规划目标

牟定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的目标体系包括以下4项内容:

1.物质和非物质的历史文化遗存得到妥善保护,优秀历史文化内涵得到延续。

2.强化牟定特色的地域文化,结合当地山水自然生态环境,建设历史文化内涵丰富,生态环境良好的彝族历史风貌城市。

3.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促进牟定整体品质提升,推动经济进步、文化繁荣、社会文明。

4.努力完善历史文化村落的建设与开发。

(八)保护内容

保护县域范围内重要的山水资源、物质文化资源、非物质文化资源三个大类,并根据分级资源进行保护。

八、审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

2、《牟定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7-2035年)》。

3、其他相关法律、规范。

附:1、区位分析图

2、物质历史文化资源现状分布图

3、现状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图

4、现状历史风貌资源分布图

5、历史风貌环境保护规划图

6、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结构图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8日

牟定县县域历史风貌保护规划》审查前公示















规划名称

牟定县县域历史风貌保护规划

公示单位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类别

审查前公示

公示时间

2018年9月19日—2018年10月18日

公示地点

1、县城茅阳东路15号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门口;2、县城中园东路县政务中心广场;3、牟定县电视台

公示意见

反馈方式

信件寄往“牟定县城茅阳东路15号住建局规划管理股”,邮编:675500,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联系电话:0878-5211523

(一)规划性质

本规划是城乡建设规划系列的专项规划,是《云南省牟定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7-2035)》的专项规划,是对其的补充、完善和深化,是牟定县县域保护管理的依据文件,是各镇乡总体规划,城区、镇区控规,历史街区(地段)、文物古迹单位详细保护规划设计及其周边开发建设详细规划设计的指导文件。

(二)规划对象

本规划以牟定县县域内的历史风貌资源要素为研究对象,对其本体及其环境景观的保护利用提出要求措施与图示。

(三)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与牟定县总体规划相一致,以2017年底基础情况为主要现状,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

(四)规划层次范围

规划空间范围为县域1460平方公里进行历史文化整体环境、整体空间历史风貌进行结构性保护规划,对其历史文化环境要素、物质历史文化要素、非物质文化要素进行系统性保护规划、利用措施

(五)各类各级历史文化资源现状

通过对牟定县县域范围现状历史风貌资源的调研,从建设部门、文化 部门和文物部门分管的三个领域据去统计牟定已获保护的历史文化资源,牟定共涉及13项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古墓葬、近现代代表性建筑、近现代史迹四小类)、3个中国传统村落(小屯村、母鲁打村、江坡大村)、18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处风景名胜区(化佛山)、2处自然保护区(化佛山、白马山)。

(六)文化特色定位

通过以上分析可将牟定历史风貌的定位概括为:左脚彝乡,歌舞天堂,化佛圣地,村落掩掩,秘境多彩,天地人和。

(七)保护规划目标

牟定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的目标体系包括以下4项内容:

1.物质和非物质的历史文化遗存得到妥善保护,优秀历史文化内涵得到延续。

2.强化牟定特色的地域文化,结合当地山水自然生态环境,建设历史文化内涵丰富,生态环境良好的彝族历史风貌城市。

3.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促进牟定整体品质提升,推动经济进步、文化繁荣、社会文明。

4.努力完善历史文化村落的建设与开发。

(八)保护内容

保护县域范围内重要的山水资源、物质文化资源、非物质文化资源三个大类,并根据分级资源进行保护。

审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2、《牟定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7-2035)》;3、其他相关法律、规范。

公 示 结 果

在公示期内,没有收到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整个项目建设提出异议。

公示组织单位盖章

2018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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